2月4日,2010年全省教育局长会议在杭州闭幕,绍兴市等5个设区市教育局和温州市鹿城区等15个县(市、区)教育局被评为2009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。 自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开展“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”评比工作以来,鹿城区教育局连续二年被评为“浙江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”。该项荣誉称号是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工作》的文件精神,在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自评及各设区市对推荐县(市、区)教育局考评的基础上,经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审核和实地检查,厅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的。
鹿城区教育局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,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,以深化集团化办学和现代化学校创建为载体,深入实施“五项工程”,落实保障措施,办好每一所学校,教好每一位学生,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,深入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,努力实现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目标,全面完成“十一五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,为“十二五”时期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。